訊息公告 » 2013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歡迎符合之企業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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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

活 動 簡 章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壹、    活動目的

為鼓勵地方特色產業業者提升永續經營的能量,持續深化OTOP(One Town One Product,一鄉鎮一特產)識別形象,依據OTOP地方特色產業之分類,重新檢視與審核歸納所屬業者,透過舉辦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從中選出具代表性之臺灣OTOP優質企業授予證書及獎座,並協助相關行銷推廣,打造OTOP標竿優良的品牌意象。

貳、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經濟部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參、    參選資訊

一、    參加資格

(一)   中華民國境內合法登記,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者;或經常性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

(二)   符合地方特色產業分類(註)之企業廠商,具備OTOP精神理念者。

(三)   立案登記至少3年(民國99年1月1日前成立者),且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者。

(四)   具備國稅局核發之無欠稅證明。

(五)   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六)   受中央政府各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方輔導團隊、中小企業輔導機構、工商團體或公協會推薦,並檢具推薦書。

註:地方特色產業6項分類為:加工食品、文化工藝、創意生活、休憩服務、在地美食及節慶民俗。

 


肆、    活動內容

一、      甄選主題

本屆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規劃以「薪傳」為主題,意即透過薪火二代接班及技術、經驗、服務的傳承,強化創新的能力,達成薪火相傳、生生不息的目標。參選企業除需具備「在地」之精神,更須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定義之具歷史性、文化性、獨特性等OTOP特質,並以曾參與過中央及地方政府相關輔導專案之企業為優先,藉以發掘地方特色企業及廠商,提供企業與人民啟發與教育意義,深耕OTOP企業品牌優質意象。

二、      競賽獎勵

本屆預定選出10家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得主。

(一)   頒發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證書一張及獎座一只

(二)   於OTOP相關公開活動接受表揚

(三)   媒體廣宣1則

(四)   企業介紹編撰於年度成果手冊中

(五)   企業及產品資訊將納入OTOP地方特色網共同行銷推廣

(六)   企業及產品資訊將納入OTOP地方特色加值網資料庫,提供OTOP相關通路業者進行詢價及進貨功能,並獲得網路行銷資源

(七)   企業及產品資訊將印製成年度產品特輯,供中央政府各機關、相關企業、公協會及育成中心等單位,年節禮品採購需求參考,擴大企業及產品能見度

(八)   企業可優先媒合參加國內OTOP地方特色產業計畫推廣活動


伍、    報名作業

一、      報名時間

自102年5月1日(00:00)起至102年6月23日(24:00)截止;有意願參選之廠商應於報名期間內檢具中央政府各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方輔導團隊、中小企業輔導機構、工商團體或公協會之推薦書,至OTOP地方特色網優質企業獎活動網頁線上填寫相關報名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有意願參選之企業需至OTOP地方特色網(http://www.otop.tw)2013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活動網頁報名,相關步驟及所需各項資料如下:

(一)   請先申請帳號以獲得上傳與修改資料權限。

(二)   登錄後,填寫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報名欄位,並上傳相關同意書及佐證資料。

        
  

 

  
  

項目內容

  
  

說明

  

報名資料

1.2013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甄選報名表

線上填寫

(基本資料填寫請參閱附件一)

2.2013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參選同意書

線上填寫

(同意書請參閱附件二)

3.2013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甄選推薦書

填寫及簽章後

掃描上傳檔案

(表格如附件三)

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

  意書

線上填寫

(同意書請參閱附件四)

5.營業/稅籍登記、工廠登記或立案證明及國

  稅局核發無欠稅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請掃描上傳檔案

6.其他有助於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

請掃描上傳檔案

 


陸、                         

         
   
   

選拔作業

   
   

      整體流程說明

 

 

 

   

         
   
   

11月

   
   
         
   
   

8/1-10/31

   
   
         
   
   

7/8-7/31

   
   
         
   
   

6/24-7/5

   
   
         
   
   

5/1-6/23

   
   

說明:

 

活動將由主辦單位先進行資格審查,並邀請相關產官學研界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辦理初審及決審。初審採書面審查,預定評選出20家OTOP優質企業進入決審;決審將就通過初審之企業進行書面審查及現地評審,並由參選企業進行簡報說明與導覽,評審小組將依決審書面審查及現地評審分數加權計分後,評選出10家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得獎企業。

備註:以上初審會議、現地評審、決審會議及頒獎典禮日期等,主辦單位得因需要變更調整及另行公告,相關訊息請見OTOP地方特色網活動網頁。

 

柒、      評審作業

一、      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邀集國內企業經營管理、行銷推廣及設計美學等相關領域之產、官、學、研等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查。

二、      評審方式

(一)   資格審查

  1. 由執行單位就線上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相關資料均已備齊且企業經營理念符合OTOP精神者為審查通過。
  2. 報名資料如有欠缺或不符規定者,執行單位將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將不受理報名。

(二)   初審:

評審小組就通過資格審查之企業,依「經營管理」、「企業理念」、「行銷推廣」、「設計美學」及「企業加值效益」等五項評選項目進行書面審查,並召開初審會議選出20家企業進入現地評審及決審會議。

(三)   決審:

1.書面審查:

評審小組就通過初審之企業,依據「經營管理」、「企業理念」、「行銷推廣」、「設計美學」及「企業加值效益」等項目進行書面審查並予以評分,書面審查分數占決審總成績之30%。

2.現地評審:

評審小組就通過初審之企業辦理現地評審,並由參選企業進行簡報說明與導覽,評審小組依據「企業經營與永續發展」、「企業傳承與創新動能」及「企業推動地方特色產業創新發展」等評選項目予以評分,現地評審分數占決審總成績之70%。

3.決審會議:

評審小組於現地評審結束後召開決審會議,依決審書面審查分數及現地評審加權計分,選出10家2013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得獎企業。決審書面審查分數占總成績之30%、現地評審分數占總成績之70%,若有同分者,則由評審委員投票,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為審查通過。

OTOP優質企業獎初審/決審書面審查評選項目與配分

        
  

評選項目

  
  

說   明

  
  

配分

  
  1. 經營管理

1.1企業經營薪傳說明(如:子承父業、家族繼承或委託專業經理人)

1.2企業整體經營相較早期而言,具有明顯傳統產業升級或企業轉型

1.3企業之技術、經驗及服務傳承,對於整體組織管理模式或事業創新轉型發展具明顯影響

1.4企業發展的新高度與視野(從傳統中找出新價值)

1.5企業接班及技術、經驗、服務傳承或轉型的過程,具備良好決策目標及問題解決模式

1.6地方歷史、文化等地特色應用在企業的相關作法,如產品、服務、活動、場域空間等

1.7具合理的管銷、財務、人事等經營體制

1.8具合宜的教育訓練制度,提升企業經營競爭力

1.9具合宜的顧客管理作法及銷售管道

30

  1. 企業理念

2.1企業經營理念具備傳承與產業創新概念

2.2企業經營符合地方特色精神及其願景

2.3企業核心競爭力對於推展地方特色之成效表現與運用情形

2.4 企業經營核心理念對於地方特色創意化之運用表現情形

2.5企業文化及形象的建立

30

  1. 行銷推廣

3.1企業承接過往經驗技術及創新行銷推廣模式

3.2傳承之自有品牌適當運用行銷工具與管道

3.3實體銷售通路及海內外市場比例

3.4虛擬銷售通路

3.5整合行銷推廣計畫且編列預算或配置專業人員執行相關工作

3.6顧客關係管理與服務模式

15

  1. 設計美學

4.1企業升級或轉型後經營空間及產品設計之變化  

4.2經營空間之相關服務設施具適當規模且運用歷史、人文、情境等元素,且產品包裝、造型融合在地文化特色的設計

4.3經營空間有足夠場域及動線導覽

4.4具備產品設計、經驗技術傳承或研發創新能力

4.5產品的品牌形象與CIS具有整體規劃與執行

15

  1. 企業加值效益

5.1具備傳承至今及未來企業持續發展之實績或規劃

5.2 經由企業接班、技術及經驗傳承後的營運績效變化,亦或是獲獎及創新研發成果相關記錄

5.3企業對地方產業群聚發展的貢獻

5.4企業運用智慧科技強化產品及服務之獨特性

5.5企業推動跨界合作創新與區域聯盟之事蹟

10

合計100分

 

 

 

OTOP優質企業獎現地評審評選項目與配分

        
  

評選項目

  
  

說   明

  
  

配分

  
  1. 企業經營與永續發展

1.1企業之技術、經驗及服務傳承,對於整體組織管理模式或事業創新轉型發展具明顯影響

1.2   企業文化塑造與品牌形象建立說明

1.3企業升級或轉型後經營空間及產品設計之變化

1.4經營空間具適當規模且有足夠場域及動線導覽

1.5主要市場與國內外自營/合作上架通路說明(含實體及虛擬)

1.6產品內外銷比例與金額現況說明(占總營業額之比例、成長情況)

30

  1. 企業傳承與創新動能

2.1企業技術、經驗之傳承及創新轉型相關事蹟說明

2.2創新營運模式對企業價值提升之成效

2.3企業研發能量及市場競爭優勢

2.4企業運用智慧科技之獨特性及創意風格

2.5企業研發創新成果對企業永續發展之貢獻

35

  1. 企業推動地方特色產業創新發展

3.1基於薪傳之概念,對地方特色產業具潛移作用

3.2地方特色應用在企業的相關作法,如產品、服務、活動、場域空間等,須融入歷史性、文化性、獨特性等在地特色

3.3企業經營核心理念對於地方特色產業發展之效益

3.4企業推動跨界合作創新與區域聯盟之事蹟

3.5其他獲獎事蹟(企業產品/服務/技術曾獲公開表揚、相關認證等加值條件)

35

合計100分

 

三、   評選結果公布

比賽結果除通知得獎者外,另將公布於OTOP地方特色網及2013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活動網頁。

 

捌、      其它事項

一、      本活動無論獲選與否,參選過程一律無需繳交任何費用。

二、    曾獲獎之單位3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三、    參選企業報名所附資料,標示不實或侵犯他人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情事,應自負所有法律責任,與本活動相關辦理單位無關。

四、    若得獎單位當年度發生重大爭議事件或遭主管機關裁罰確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並收回證書或獎座。

五、    通過評選之企業,得將得獎證書懸掛於店家或於網站中標示,並應標示得獎年度。

六、    通過評選之企業應配合主辦單位相關文宣編制及OTOP相關推廣活動。

七、    通過評選之企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所舉辦之OTOP促銷活動或優惠券印製,並提供商品折扣或優惠。

八、    本活動報名繳交之檔案及資料均不退件,由執行單位統一銷毀,請自行留底備份。

九、      報名作業均以線上報名,不受理書面文件,若有網路操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十、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或依其業務、規章慣例辦理之。

   

         
   
   

繫窗口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生活產業部

   

聯絡人:邱素珍小姐

   

電話:(02)2751-3468 ext. 1028   傳真:(02)2781-7469

   

地址:105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8 號7樓

   

E-mail:c1028@csd.org.tw

   
   

 

 

 

 

 

 

【附件1】2013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甄選報名表(請依網路報名表格填寫)

2013 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甄選報名表

企業(廠商)名稱

 

營業地址

(實體店面營業處)

 

統一編號

合法登記、立案之證明文件請掃描上傳

負責人(連絡人)

 

連絡電話

室內:

手機:

傳真電話

 

E-Mail

 

企業網址

(或部落格/拍賣網站)

 

企業簡介

(200-500字)

 

OTOP特色商品(說明及照片,至少5項)

照片至少為1200*1600畫素或300dpi解析度之jpg檔

其他受獎證明或接受媒體採訪

□曾於      年參與中央或地方相關輔導專案

□曾於      年榮獲        獎/證明

□曾於      年接受        平面/電子媒體採訪

切結聲明

本公司願意配合上述相關規定,一切資訊確認屬實,若因本公司提供優惠不實經民眾舉報,後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我同意(請打勾)

(續下頁)

 

 

請就下列評選項目提出說明(撰寫內容請查閱初/決審評選項目與權重表)

  1. 經營管理

 

  1. 企業理念

 

  1. 行銷推廣

 

  1. 設計美學

 

  1. 企業加值效益

 

 


【附件2】2013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參選同意書(請依網路內容勾選同意欄)

2013 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參選同意書

                                  (企業名稱)報名參加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辦之「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甄選活動,對於下列事項均已確實知悉並同意遵守。若有違反下列規定,而衍生出相關法律責任時,概與主辦單位無關,由企業本身自行負責:

一、     本公司保證所有文件書寫之內容及各項資料皆為屬實

二、     本公司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

三、     本公司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單位提供之所有資料,無論得獎與否概不退件

四、     本公司同意配合參與主辦單位後續相關推廣事宜,主辦單位亦可使用申請參賽之相關資料,做為廣宣表揚用途

五、     本公司同意若因提供之優惠不實經民眾舉報,後果自行全權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     本公司同意若經查證屬實有違反上揭參賽相關規定,或提供不實之陳述與資料,主辦單位得取消所有獎勵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

此致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參選企業印鑑:

參選企業負責人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3】2013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甄選推薦書(請書面填寫並簽名蓋章後掃描上傳)

2013 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甄選推薦書

茲推薦________________(企業名稱)參加2013臺灣OTOP優質企業獎甄選。

推薦理由概述(500字內):

【以下為推薦單位填寫】

單位名稱

 

聯絡地址

 

聯絡人

 

聯絡

方式

公司:

手機:

傳真:

E-mail

 

 

 

【附件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依網路內容勾選同意欄)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處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因工業行政、中小企業及其他產業之輔導、教育或訓練行政、產學合作、政令宣導等等特定目的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及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居住或工作地址)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二、本部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部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本部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部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本部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產業之推廣、宣導及輔導、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部行使之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二)請求製給複製本(三)請求補充或更正(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五)請求刪除。

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部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 條規定,本部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七、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部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本部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善盡監督之責。

九、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部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知悉貴處上述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貴處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立同意書人: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