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房仲擾民!晚間9點問賣房否 屋主怒:個資哪來
華視新聞
苗栗縣一名屋主控訴,自己從沒有委託賣房子,但是28號晚間9點多,卻有房仲業者直接找上她老家,甚至向她父母表示,她要出售現在住的房子,讓她質疑房仲的個資從何而來,更怒批房仲業者難道為了簽約和開發房源不擇手段,對此業者坦承作業疏失,強調是資料比對錯誤造成誤會,不過苗栗縣地政處表示,晚間9點後不得從事開發案源行為,如果查證違規,最高可裁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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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業者VS.屋內住戶說:「是寫這邊的地址喔,(對)。」3名穿著白衣的房仲把休旅車隨意停在路邊,進到在住家騎樓,有人雙手插口袋其中一人手裡拿著一疊房屋資料,詢問是否賣房讓屋內長輩滿頭問號,屋主氣炸截下監視器畫面社群PO文,怒控難道現在的房仲,為了簽約已經不擇手段了嗎。
事情就發生在苗栗頭份,屋主會這麼生氣是因為當時已經是,晚上9點多,屋主說當時3名房仲,在沒有聯繫的情況下,直接登門拜訪,詢問屋主是否要賣她現在住的房子,屋內長輩嚇壞,打電話問屋主,屋主緊急回應說「沒有要賣」,明明人在國外處理急事,卻接到電話,讓屋主氣炸,質疑房仲手上電話.地址等「個資」從哪來的。
更認為家中只有長輩在家,住在寧靜住宅區,晚間休息時間突然遭陌生人找上門,不只覺得受到打擾也感到不安,屋主怒轟房仲,根本不懂得尊重回國後將報警檢舉。
對此連鎖加盟的房仲業者發出聲明表示,是同仁資料比對錯誤加上查核程序疏失,誤找住戶上門拜訪,並非惡意騷擾或侵犯隱私,已向當事人致歉,也將檢討內部作業流程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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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地政處地價科科員朱桓毅(聲源)說:「(仲介)公會確認之後,如果他們有違反倫理規範,(處以)最低6萬元,最高30萬元的罰鍰。」
地政處表示依照相關規範,晚上9點後到隔天早上7點前,房仲不得進行開發案源行為,若違規查證屬實,就會開罰,房仲想開發房源無可厚非,但找錯人找上門的時間也不對,不只讓屋主氣炸,也讓家中長輩受到驚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