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 租屋全面實價登錄?內政部:22縣市全反對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7)日朝野協商「租賃專法」,其中針對租屋實價登錄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經洽詢地方政府,全國22縣市皆反對租屋全面實價登錄,主因實務上難全面掌握,行政成本高,且房東可能抗拒、漲租甚至不租。

 

朝野立委及黨團提案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包括全面落實租屋實價登錄、租金列舉扣除額改列特別扣除額等方向,今日在內政委員會召開朝野協商,然而並未取得共識,由內政部蒐集更多資料後,擇期再議。

 

對於外界關注的租屋實價登錄,花敬群今日說明,綜觀全世界先進國家,雖有部分要求一定程度租約申報,但實質上也僅針對租賃專業服務業,即便是這類國家,也並未看到租金全面揭露。

 

花敬群表示,內政部今年向全國縣市調查結果,若租屋契約全面實價登錄,全國22縣市皆表達反對,困難點在於,地方政府難以完全掌握,若要進行調查,行政成本會非常高,另外也擔心造成房東抗拒,甚至漲租、不租,反而衍生各式各樣糾紛。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租屋者相對處於弱勢,雖然地方政府反對,但他仍希望大方向能盡量公開透明,假設無法一步到位,至少能否分階段推動。

 

花敬群表示,實務上,內政部要求包租業者、透過仲介租屋等情形,皆有實價登錄,而透過擴大租金補貼,也能掌握租金資訊,希望透過這些資料,讓租金可更全面分析,以滿足社會對於租金訊息的期待,原則上,希望不要朝向全面實價登錄來處理。

 

另也有立委提案直接在租賃專法明訂,將租金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但花敬群表示不宜在租賃專法處理,應回歸《所得稅法》;賦稅署也表示,目前立委針對所得稅法扣除額共有近40案提案,希望考量納稅人所需及政策優先性,通盤考量。

 

今日另個討論焦點在於,房東與房客的租賃契約關係,是否要全面適用消保法中的消費關係,花敬群表示,消保法規範對象主要為企業,但若為一般房東,要承擔整部消保法的責任,需要多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