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 危老條例修法 加速公有房地參與重建

三年來全國房價所得比加重逾1成,而六都及新竹縣市則以台南市加重幅度最大。

已有利用計畫、面積占逾5成 不受限

〔記者徐義平、吳書緯/台北報導〕內政部全力助攻危老重建!內政部部務會報昨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五之一條修正草案,明定公有非公用土地與建物,除已有合理利用計畫或面積占重建計畫五成以上,其餘一律參與危老重建。

內政部表示,依現行規定,危老重建計畫範圍內,若有公私有土地及建物夾雜的情形時,公有財產部分須先依「土地法」、「國有財產法」、「預算法」及「地方公產管理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後才可參與,影響整體危險建物與居住環境更新改善的推動時程。

因此,內政部昨在部務會報中通過修正草案,明定公有非公用土地及建築物,除已有具體利用、開發計畫,或公有房地產占比達重建計畫五成以上等兩種情況外,其餘應一律參加危老重建,且不受相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限制。

內政部指出,為讓公有房地產管理機關參與危老案分回的房地產具彈性處分空間,管理機構可透過標售、專案讓售或是其他方式處理;此外,公產管理機關也可針對管理的公產自訂參與危老的利用計畫。該草案將儘速報行政院審查。

不過,《住展》雜誌點出危老案具有重建基地太小的問題,可能把都會區街廓切得更零碎,讓大範圍都更難以推動。《住展》雜誌統計,北台灣目前已核定危老案共一三九六個,其中已公開銷售有二一四個,而有一六○個集中在台北市,北市銷售中的危老建案有三十七個基地面積未達一百坪,占比逾二十三%,相當於約每四個就有一個是「紙片屋」或「鳥籠建案」。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說,危老條例上路至今已逾五年,以申請數量來看,頗有取代都更之勢;不過,須注意危老重建基地沒有限制,出現過多迷你基地、鳥籠建案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