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以房養老也能省?銀髮族3理財產品免課稅

金融業近期陸續推出以房養老、安養信託等理財產品,加上現行國人偏好的人壽保單,皆為節稅或保障工具。財政部指出,若屬於借貸(無所得產生)、自益信託、自用壽險或年金保單等,即可有效節省所得稅、遺產稅與贈與稅。

所謂以房養老為個人以名下不動產(多半會要求完全沒有抵押貸款、房貸完全繳清的擔保品)做為擔保,依照貸款成數與年度認定,銀行按月給付個人一定比例的金額,屬於借貸性質,因此無所得產生,免課所得稅。

其中,以房養老最關鍵的是貸款成數,也就是可借貸金額,以土地銀行「樂活養老貸款」為例,各區所開放的最高成數都有不同,雙北市最高成數為七成,例如個人擔保北市一處房地總價1,040萬元,可申貸額度約720萬元,每月土銀將給付7.5萬元,借款期限為八年,但期限屆滿時,利息與本金需一次清償。

而安養信託如兆豐「退休安養信託」、國泰世華「幸福守護安養信託」等,若為個人自益信託,也就是本人將資金或不動產委託給金融業者保管並簽訂信託契約,定期撥付信託資金給自己,則屬免課稅範圍。國稅局官員說,若該筆安養信託為子女幫父母出資,則屬他益信託,依信託總資產視為贈與行為,需申報課徵贈與稅10~20%。

此外,目前國人最常用的節稅工具是自用保單,因為若為生存給付,需全額併入受益人最低稅負(每人每年有670萬元免稅額)課稅;若為死亡給付,可扣除3,330萬元,餘額才需計最低稅負,節稅效益最佳。官員則提醒,自用保單僅限壽險或年金保單,要保人、被保人都要是自己,另未涉及刻意投保,例如涉及重病、高齡、短期、躉繳、密集、舉債、鉅額投保等情況,受益人則填寫法定繼承人,才能有效達到保單傳承節稅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