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

公告事項

  • 申請期間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自111年7月1日9時起至111年8月31日17時止受理申請

  •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尚未開放申請):申請案件(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申請書下載(自111年7月1日上午9:00起提供下載)

  • 諮詢專線(02)7729-8003,【專人接聽時間為週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下午6:00】

  • 受理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 公益出租人房屋所有權人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享有稅賦優惠

    • (一)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2%。
    • (二)地價稅:適用稅率2‰(依各地方政府之地價稅優惠自治條例認定)。
    • (三)綜合所得稅:承租人若享有租金補貼,房屋所有權人(且需為出租人)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5,000元之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