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2021年7月1日以後實施房地合一稅2.0,將出售不動產的持有期間向後延長,持有2年以內課徵45%,2~5年課徵35%……所以,持有期間越久,房地合一稅稅率越低,達到打房的目的,詎料,也成為歹徒詐騙的說辭。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表示,客戶分享,他透過朋友介紹一位房屋的賣方,雙方言明1300萬元成交一戶新北市樹林區大樓,因為賣方只取得1年多,未滿2年,所以有45%的高額房地合一稅,希望買方先給他100萬元訂金,等滿2年後稅率降至35%再辦理簽約手續,保障賣方權益……
買方乍聽之下非常有道理,能幫賣方省稅,何樂而不為?於是向公司老闆提了買房子這件事情,和公司老闆能分享這份喜悅。
但是老闆見多識廣,馬上申請該筆房屋謄本,發現事有蹊蹺,謄本上有銀行貸款1000萬元,私人二順位貸款300萬元,房屋已經沒有殘值,賣的錢清償抵押權1300萬元後,賣方完全沒有錢拿,也就是如果買方這筆訂金100萬元,被賣方收取後,還得清償這二筆1300萬元,才能取得該不動產,所以並不是如賣方所言,應該是假房地合一稅之名,假詐騙100萬元之實,的詐騙案件。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表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賣方假高額房地合一稅45%之名,詐騙買方暫時無法簽約,但是要先行支付100萬元訂金,讓買方陷於錯誤訊息,恐怕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表示,提醒您,房地合一稅持有期間計算,以登記為準,個案中可以先由買賣雙方完成簽約手續,約定過戶日期,就可以幫上賣方的忙,繳納35%的房地合一稅,但是,產權上的調查還是不可少,例如:是否為本人?是否被查封?房屋抵押權金額多寡?……
另外,相關的訂金或是簽約金,應該透過履約保證或是價金信託先存入履約帳戶,而不是讓賣方直接取走。小心,歹徒利用買方的側隱之心,假節稅之名,行詐騙之實,騙取買方辛苦存下來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