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自住多年的老房子要出售,可以留意重購退稅的規定。中區國稅局表示,老房子在出售時適用舊制,如果有在二年內重購價額較高的自用住宅,已繳納的所得稅,可以作為購房年度的抵稅或退稅依據。
官員表示,現在的自住客要換屋時,原有的自住房屋,多半仍是適用房地交易舊制的老房子,不像出售新房子要課房地合一稅,而是須併入綜所稅當中的「財產交易所得」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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