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農地使用停、看、聽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農地常因地勢低漥、排水不良、土質過硬或砂質過多等環境不利於作物栽培,須填入外來土方加以改良,提高生產力。為避免影響整體農業生產環境,並考量農地改良規模之必要性及合理性、毗鄰土地現況及利用、農田灌溉排水設施事實及水土保持計畫(避免土方流入鄰地)等,故農地如需進行改良,應依「苗栗縣申請農地改良作業要點」規定,檢附相關書件向本府農業處提出申請,如未經申請,逕行填入外來土方,依區域計畫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如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

出處來源:https://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204271&cat_i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