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售屋想省9千元履保費 差點損失12萬

若想省下履保費改以價金給付方式,地政士建議可用支票支付,才能免除印花稅費。(資料照)

不動產交易為保障買賣雙方權益,多會採取履約保證,日前有民眾賣掉總價3千萬的房子,卻不願意付9千元的履約保證費用,希望以傳統價金給付方式,用匯款或現金完成交易,沒想到卻得多付12萬的印花稅費,反而得不償失。

實務上的履約保證,可透過銀行或是建經公司, 或是採價金信託,履約保證可讓價金、產權能順利的交到消費者手上,而履保單位的收費,市場上約以買賣總價萬分之6計算,也就是由買賣雙方平均分攤各萬分之3的履保費用,如果成交價很高,則有另外議價空間。日前有位民眾賣掉一筆近3千萬元的物件,履保費用約18000元,買、賣雙方各付擔9千元,但賣方不願意支付履保費,希望以傳統價金給付的方式,用匯款或是現金給付完成買賣交易。

殊不知此舉反而把自己的履保費用「升等」,根據印花稅法規定,現金收款或是匯款收據會有千分之4的印花稅,換算下來,賣方的印花稅應納120000元,而且納稅義務人是收款人,也就是賣方繳納和買方無關。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幸好經由地政士提醒,改以支票支付就可免除貼用印花稅票,如此就可以不需付單履約保證費用,也可免除印花稅費。

出處來源: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