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一片孝心拋棄繼承 反換來百萬房地合一稅

繼承後售出,需注意取得時間點,以免被課重稅。

現在正值報稅季節,與房地產相關的就屬房地合一稅最受關注,以常見的繼承不動產來說,取得時間將影響是否課徵房地合一稅的關鍵。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上路,除了打到投資客外,不少自住客也被打趴,以繼承來說,若不動產登記是在2016年以前取得,繼承發生後,繼承人出售不動產,可以主張以舊制申報,免除房地合一稅的困擾;如果是在2016年以後取得,繼就必須受到新制房地合一稅的規範,課徵房地合一稅。

目前的房地合一稅制,以第一次繼承再出售做為新舊制的分水嶺,當第二次繼承發生時,就以新制房地合一稅做認定。

他表示,日前有名父親,在民國86年承買一間公寓3樓,他在2019年2月間往生,遺有配偶及子女2人,孝順的一對子女為了讓母親頤養天年,毅然決然把這間公寓繼承登記給媽媽,讓媽媽沒有後顧之憂,但媽媽媽卻因為傷心欲絕,在同年8月往生。

於是這個公寓就由這2位姐弟繼承,各自取得2分之1的所有權,在2021年姐弟不想再爬樓梯了,另外找了一間電梯大樓,順便賣舊公寓,該公寓2019年8月取得,2011年0月出售,因為持有期間僅1年以上,未滿2年,房地合一稅以35%計算,售價以市價計算,取得成本以公告現值計算,姐弟倆應交房地合一稅約143萬元。

鄭文在說,如果當初未把公寓先登記給媽媽,直接由姐弟各取得,就可以舊制房地比計算房屋交易所得稅,大約只要繳3萬元,相差140萬元。

房地合一稅2.0將於今年7月1日上路,未來2年內出售的稅率是45%,5年以內出售是35%,想免除高額房地合一稅,至少要持有5年以上,他也建議民眾,錯誤的繼承登記,會付出高額的房地合一稅,在登記前可先請教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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