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政院拍板「實價登錄2.0」 預售屋納管、房價揭露至門牌

行政院院會今(10)日拍板「實價登錄2.0」相關修法,將預售屋全面納管並須即時申報、揭露完整門牌(地號)、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屢不改正加重處罰等,要讓民眾未來可獲得更透明、即時、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

 

內政部擬具「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三項修法,今獲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為健全房市、合理房價,在上周院會中國發會已就「紅、登、稅、貸、宅」五大面向提出具體對策,其中,修正實價登錄3法就是重要措施之一。

 

內政部表示,目前預售屋成交資訊,是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才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為促進預售屋資訊更即時、完整,這次修法將申報時機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即需逐案申報,且將自行銷售預售屋者全面納管,可使預售屋交易資訊更為透明,並縮短資訊揭露時間。

 

內政部說,考量門牌、地號及價格是不動產的標示資料,與個人隱私無關,所以這次修法比照英、美等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度高的國家,將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以促進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避免交易當事人錯誤判斷,促進不動產交易更具公平及效率。至於申報登錄案件內的個人資料,仍將依法加以保護,絕對不會對外洩漏。

 

內政部指出,在資訊正確方面,這次修法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除由各地方政府持續辦理例行性查核外,未來內政部對於價格疑有不實的個案,將可直接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進一步查閱有關文件,以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

 

內政部說,為遏止實務上有申報登錄義務人屢不改正,刻意隱匿資訊進行炒作哄抬情事,修法對於未申報或價格不實經三次處罰仍未改正者,將加重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且就包含多戶(棟)建物交易之案件,將以一戶(棟)一罰為原則。

 

蘇揆裁示,除本案外,還有「所得基本稅額」修法,包括央行總裁楊金龍特別提出的各種積極做法,都呼應上周行政院會中,希望健全房市,讓國內民眾購屋能夠更為合理、方便,希望各部會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