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持有土地參與重劃 還需繳地價稅嗎?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日前接獲民眾來電詢問:我家的土地因參與土地重劃,現況已不能使用,還要繳地價稅嗎?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區段徵收區或重劃區內的土地,在辦理期間無法耕作或不能作原來的使用而無收益時,免徵地價稅。辦理完成後,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第3年起恢復全額課徵地價稅。

 

辦理區段徵收或重劃之土地應由主管地政機關列冊送稽徵機關辦理免徵地價稅,免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但如辦理期間,仍可作原來使用之土地(例如:仍為自用住宅並未拆除)則無法免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已完成區段徵收或重劃之土地,往往公告地價會隨之調高,提醒民眾自行檢視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巷道用地或騎樓走廊用地等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或減免之申請要件,並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以減輕租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