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示意圖。(本報系資料庫)
我國該不該課徵囤房稅一事,在內政部花次長大戰四方後,一躍成輿論各界的論戰焦點;尤其近日南韓大調多屋族稅率,再度激化我國課囤房稅的聲浪,但各方口水戰到底誰有道理呢?
近年房市景氣脫離低谷後,房價水位一年比一年高,可是蔡政府進入第二任期後,對民間苦苦吶喊的居住難題並沒有太多正面回應,甚至蔡政府居住政策的掌舵者─內政部次長花敬群,還在小英總統展開第二任期之際,於個人臉書發文大戰四方,直批民間要政府課徵囤房稅乃是無理要求。
花次長的開戰不意外地引來各界響應,包括時代力量與民眾黨兩大在野黨,以及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簡稱住盟)、居住正義改革聯盟(簡稱居改盟)、OURs都市改革組織(簡稱OURs)等關心居住正義的民團,都對花次長的說法不能苟同。
加上近來同樣陷入高房價泥淖的南韓,再次祭出打房辣招,把持有多屋者的「綜合不動產稅」稅率,從○‧六%到三‧二%,翻倍調高為百分之一‧二至百分之六,且適用對象涵蓋個人及企業,讓我國的囤房稅倡議再度席捲版面。
囤積嚴重性 官民不同調
我國到底該不該課囤房稅?目前看來朝野雙方與民間團體各具立場。中央方面,在花次長發文掀起輿論戰後,內政部便緊跟著發佈「數據顯示臺灣囤房問題有限 整體趨勢朝向均衡」新聞稿,聲稱依財政部房屋稅籍所有人歸戶統計,持有四屋以上者所擁有的房屋總數只約四十八萬間,在我國房屋總數中佔比不到百分之五,據此為花次長「我國囤房問題不嚴重」的說法背書。
內政部的新聞稿一出,各界立馬糾出了官方數據的「魔鬼細節」,如OURs秘書長彭揚凱與住盟研究員廖庭輝便聯名發佈了回應新聞稿,點出內政部數據有「未進行全國歸戶」、「以個人計非採家戶計」兩大缺失。
廖庭輝指出,房屋稅屬地方稅,各地方政府只會以納稅人在其轄下的擁屋數量來課稅,因此若僅單憑各地方稅籍資料來做統計,未加以勾稽進行全國歸戶的話,多屋族持有的房屋數量將會嚴重被低估。
舉例來說:某甲於台北市與新北市各有兩間房子,若沒有進行全國歸戶,某甲在台北與新北皆會被認定是「持有兩房」,且官方資料也不會把某甲看做持有四屋的多屋族,而是將他在持有兩房的數據中計算兩次,但這種計算方式,明顯與某甲在全國坐擁四屋,應列為多屋族的事實不符。
廖研究員進一步說明,將稅籍資料進行全國歸戶後(詳見圖一),由四屋以上多屋族持有的房屋,佔比將由內政部聲稱的四‧五二%,大幅提高為十五‧一%;另住盟還根據二○二○年度的房屋稅籍資料做估算,發現百分之七的多屋族,持有了我國百分之二十的房屋,所以少數人囤積大量房屋的情況,顯然比官方所言還要嚴重。
內政部數據 遭各方質疑
內政部數據的另一個可議之處,是數據「以個人計非採家戶計」。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及民眾黨智庫執行長徐文路雙雙強調,我國舉凡急難救助、中低收入戶、社宅資格等政策的所得認定,都是以家戶為單位,因而內政部在做囤房相關數據統計時,也理當用家戶來計算而非以個人為標準,否則數據將出現「化整為零」的訛誤。
比方說,新北市有一個兩大兩小的四口之家,四人名下各持有一間房屋,如果以家戶為單位來看,這個家庭無疑是持有四房的多屋族;但若以個人計算,則會被看成「擁有一屋的四個人」,如此一來,他們所持有的房屋,就會被歸入一屋者持有的範疇,而不是多屋者持有的數據當中。
當然內政部要打破政策慣例,把統計標準從家戶改為個人也不是不行,只是這麼做的話,過往官方與業者拒絕打房時常說的「我國百分之八十的房屋為自有」說法也將站不住腳。因為我國房屋自有率就是用家戶來計算,倘若改為個人的話,數據恐怕會大幅下滑,讓「打房會影響多數人」的立論基礎破功。
為釐清家戶歸戶前後的房屋持有情形,OURs與住盟也找了資料做出統計整理(詳見圖二)。結果顯示,以家戶歸戶後,我國由多屋族持有的房屋佔比遠比個戶歸戶來得高,在在凸顯出我國少數人囤房的情勢並沒有內政部講得那麼雲淡風輕。
不僅如此,邱顯智還點明,內政部所引用的財政部房屋稅籍統計資料中,除了「個人所有」房屋外,也統計了「法人所有」 (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的部分。經計算後,由多屋法人持有的房屋數量多達二十萬間,若將此數據納入囤房統計中,則由多屋個人及企業持有的房屋佔比將升至六‧五二%,可惜內政部在討論囤房議題刻意忽略法人部分,使法人囤房的事實遭到掩蓋。
與空屋糾纏 問題複雜化
朝野及官民之間對囤房嚴重性的認知不一,固然是囤房稅難以推動的原因之一,但囤房稅的倡議常常與「空屋」糾結在一起,也常讓相關討論的焦點遭到模糊。
許多囤房稅倡議者認為,課徵囤房稅可導引多屋族將手中空屋釋出,使市場因供給增加進行價格調節,甚至連民團也不諱言,「以囤房稅之名行空屋稅之實」的確是推動政策的目的之一,但光是要釐清囤房與空屋之間的關聯有多密切?就已然是個大哉問。
景文科大財金系副教授章定煊就在其臉書撰文表示,我國囤房與空屋的關聯是什麼?沒有人知道,因為我國從沒做過該項統計,且相關數據的勾稽也存在資料屬性不明的問題,所以兩者的互動關係難以釐清。
此外,囤房族囤積的房屋,就真的是空屋嗎?恐怕不見得!章定煊在其貼文中將囤房者分為數類檢視,其中炒短線的囤房族,大多把目標放在預售屋的紅單轉售。由於預售屋尚無實體,此類族群的囤積行為根本不受囤房稅影響,所囤房屋也不會是空屋。
另外的大、小規模囤房者,也常會將房屋出租或供家人自用,故由囤房族持有的房屋,許多均非空屋,因此要將空屋眾多歸咎是少數人大量囤房所致,並盼望囤房稅能導引空屋進入市場,反而易使囤房稅議題複雜化。
課稅目的性 宜再單純化
況且將囤房與空屋兩議題混為一談,等於正中反對課徵囤房稅人士的下懷,因為反對方剛好能以空屋難認定為由,聲稱囤房事實無法釐清,進而否定囤房稅的可行性。可是只要將囤房稅的課稅目的單純化,反對方「窒礙難行」的說辭就很難成立了。
以台北市為例,當時內政部發新聞稿時,便批評台北市雖有實施囤房稅,但降低空屋率的效果非常不顯著。曾任北市財政局長的現任市府副秘書長陳志銘接受媒體採訪時便回擊,不懂內政部為何要將囤房與空屋混為一談,因為北市課徵囤房稅的立場,單純是為了落實「量能課稅」的原則。
換言之,囤房稅的課稅目的,旨在增加多屋族的持有成本,故只要掌握所有權人是否持有多屋即可推行,與空屋如何認定無必然關聯。至於能否逼出空屋?充其量只是附加功能,相關討論也不宜讓附加功能反客為主,使囤房稅的焦點被沖淡。
治本之道 稅基接軌市價
不過即便政府課了高稅率的囤房稅,在稅基嚴重低於市價的情況下,多屋族的持有成本也不會增加到不堪負荷的地步。這樣一來,期待囤房稅導正房市風氣的效果恐大打折扣,故學界方面便有建議,與其課徵囤房稅,不如一勞永逸讓稅基與市價接軌。
對此徐文路表示,課徵囤房稅與稅基跟市價接軌兩件事並不互斥,官方可先以囤房稅作為權宜之計,接著讓稅基慢慢跟上市價,等到市價量稅的改革終極目標達成後,再讓囤房稅順勢退場。
然而眼下政府在市價量稅一事並無實際作為,因此學界、在野黨與民團都認為,短期內政府可藉由課徵囤房稅做出「不鼓勵囤積炒作」、「健全房市生態」的施政宣示。至於有效與否,沒有長時間的實施也很難斷定。只不過看中央目前的態度,顯然連這一點點的宣示動作,都沒打算要做了。
本文摘自2020年8月5日出刊之《住展雜誌》458期編輯脈動單元,同期內容除本文外,並有「營造成本推升房價」、「課徵囤房稅 有理嗎」、「0元買房傳說有影嘸」、「都更推案 區段價格新基準」、「房市10大熱銷區」等,更多內容請參閱《住展雜誌》,並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住展雜誌,更多資料請上住展房屋網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