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民法的成年年齡廿歲做為基礎,但有些法令早已不合時宜,例如:動物保護法規定,未滿廿歲不得登記為飼主,要養寵物應以法定代理人為飼主。(資料照)
2020-08-14 05:30:00
〔記者吳政峰、楊媛婷/綜合報導〕我國各法令對於成年的門檻,除了刑法為十八歲以外,其餘大多以民法的成年年齡廿歲做為基礎,惟時代變遷迅速,青年人心智發展成熟度較過去早,例如:未滿廿歲不能買手機,也不能登記為寵物飼主、不能當農夫等,顯然已跟不上社會脈動,故行政院本次通盤檢討所轄法規卅八項,一律把成年調整為十八歲。
顧全民健康 可吸菸年齡調高為20歲
不過,國民健康署備受外界關注的「菸害防制法」草案中,則將可吸菸年齡從十八歲上調至廿歲,是少見調升年齡的相關法令。
國健署副署長吳昭軍指出,該草案將年齡上調符合國際防制菸害的趨勢,年齡的限制跟健康有關,而非只是法律的權利義務關係。他強調,為國民全體健康,可吸菸年齡確實有必要調整。
民法規範私人關係,以契約為大宗,舉凡買賣手機、申辦門號、租房子、辦理就學貸款、開立金融帳戶、辦信用卡、行動支付等看似日常的事,實際上都必須廿歲才能獨自處理,未滿者須監護人同意,因而形成滿十八歲可考照開車,卻不能買手機、機車的現象。
其他專法也有類似不合時宜現象,例如:動物保護法規定,未滿廿歲不得登記為飼主,要養寵物應以法定代理人為飼主。保全業法規定,未滿廿歲不能當保全,弔詭的是,警察或服軍職卻無此限制。
零售市場管理條例規定,未滿廿歲不得在公有市場申請擺攤。農會法載明,未滿廿歲不能當「自耕農」。漁會法規定,年滿廿歲才能當漁民。
此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要求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應年滿廿歲,衛福部社會家庭署長簡惠娟表示,配合行政院修法,保母規定將從須年滿廿歲改為「須成年」,亦即年滿十八歲並取得相關證照,或相關科系畢業者即可執業。
由以上例子可知,現行諸多專法的廿歲門檻早已跟不上時代,行政院統整盤點後,大規模修正法規卅八項,可望讓法令更符合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