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開徵不是5月嗎?為何7月了還會收到房屋稅單呢?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目前正執行房屋稅催繳作業,最近如果收到稅務局寄發之房屋稅稅單,趕快持稅單就近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下者)繳納,以免逾繳納期限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表示,自7月中旬開始,針對尚未完納房屋稅之欠稅戶(含長期約定轉帳繳納未成功之民眾)以雙掛號方式寄發房屋稅單。近期收到房屋稅單之民眾,請儘速於稅單所載繳納期限內繳納房屋稅。逾限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1%之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時,除加徵15%之滯納金外,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税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欠稅經移送強制執行時,除須負擔原應繳納之稅額及加徵15%滯納金外,尚須負擔執行費用,非常不划算。請儘速繳納,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