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要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若修法成功,明年這項管道將被堵死。圖為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單位發起的「反造假」大遊行。圖/陳怡誠攝
前幾年政府出手打房一波波,富商巨賈購買房產為節稅,紛紛改用公司名義交易,除可隱匿姓名,最重要是能節稅,像是台北大安、松山部分豪宅,逾半戶數由公司法人持有,許多科技傳產大老一買就8、9戶;不過,財政部公告要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若修法成功,明年這項管道將被堵死。
財政部預告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草案,預計將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復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最低稅負制」個人基本所得額,避免透過財產轉移,將應該要繳稅的所得,轉換為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這也意味著,未來租稅規避空間將大幅減少。
不少企業大老闆過去便喜歡轉投資的未上巿櫃公司持有不動產,除交易較具隱密性,另外支出稅費也可當作公司成本費用進行節稅,過世時,子女繼承股權,不動產產權屬於公司,亦不至於分散難以出售,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計算指出,以一戶總價2億的不動產,若由公司持有,子女繼承時,往往可省下高達300萬左右的遺產稅。
因應4年前停徵證所稅的立法疏失,造成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成為有心人士規避房地合一等稅負的漏洞。
徐佳馨指出,若新制通過,對這些大老闆來說,恐將被扒兩層皮,之前便聽說,這些持有不動產的公司,進行股權交易時容易被查稅,新制上路後,在分配股利給股東時也將被課稅。
對於外界認為,新法修正上路後,恐引發企業主調節名下不動產,資誠金融產業服務營運長吳偉臺表示,若完成修法,大老闆以名下公司投資不動產進行節稅的管道確實會被堵起來,但應不會掀起企業主拋售潮。
吳偉臺指出,許多大老闆以公司買樓、買商場店面,多有多重考量,除了具隱匿性、可節稅,維修、折舊可當費用攤提,另一個重點是進行風險、破產隔離,及財務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