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姐來電詢問:土地可以連件辦理塗銷自益信託查欠及買賣登記,房屋也可以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2020年6月起對於自益信託房屋,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同意終止信託,該房屋歸屬於委託人,該委託人於辦竣塗銷信託登記前訂約出售與第三人,為連件向地政機關申辦登記所需,稽徵機關得同時受理塗銷信託登記之查欠及契稅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以往申請人辦理此類案件,需先向本局辦理塗銷信託登記之查欠,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信託登記,復向本局申報買賣房屋移轉契稅,於經核發契稅繳款書並繳納稅捐後,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買賣移轉登記,須多次往返。
同時受理後,申請人檢附連件登記預先核發契稅繳款書之申請書、原信託契約書及塗銷信託同意書向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申報買賣房屋移轉契稅,於經核發契稅繳款書並繳納稅捐後,便可直接至地政機關辦理塗銷自益信託登記及買賣登記,大幅節省民眾稅務及地政機關往返奔波時間及交通成本,有效提升便民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