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名字要登記誰的?一名網友在PTT上發文,表示弟弟與女友近期買了預售屋,但支付費用、名字登記細節令她相當困惑。此文一出全面引爆網友論戰,有人說「快叫她放生」,也有人甚至直呼「火山孝子」,也有人發現女方出的錢其實比較多,沒甚麼不妥。
© 由 三立新聞網 提供
▲原PO表示,弟弟與未婚女友購買了一間房子,但擔憂弟弟沒保障上網求助。(圖/翻攝自PTT home-sale版)
原PO原文大意如下「弟弟與女友買了1,400萬預售屋,頭期款200萬元、工程款由弟弟承擔,但女方會出售現有房子,填補預售屋費用不足,但名字必須登記女方名,且女方要求婚後要登記『分別財產制』。另外,她也補充,弟弟的車子也登記女友姓名。」
此文一出,引起許多網友認為男方吃虧,紛紛為男方講話「好慘,還沒結婚就登記女方名字」;「火山孝子」;「被怎嚇到了,女方一整個操作下來真厲害,連分別財產都先想好了...」
也有人認為女方會支付剩餘的1,200萬,出資佔比較高,所以幫女方說話「200:1200有什麼好去要共有?好意思?」;「結果是女方出大部分,笑死」;「誰出的多,名字就誰的,很公平」。
© 由 三立新聞網 提供
▲有人認為結婚才是第三個家庭爭執的開始,共同持有會比較好。(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有人則理性分析認為應共同持有「我覺得要共同持有,結婚才是三個家庭爭執的開始」;「我是男方寧可自己想辦法出一半跟女方掛共同,不然就不要」。在大家糾結在買房是否共有、誰出的錢多時,一位網友則認為「買什麼房子…租房子好算多了,一人付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