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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衝期倒數 包租代管業者未登記最高處20萬元

2020-06-12     591編輯部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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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發展包租代管產業,政府呼籲尚未完成登記的業者應儘速至各縣市政府辦理。

政府近年來推動包租代管,截至2020年4月底,全台已有542家合法登記的包租代管業者,根據《租賃專法》給予尚未取得許可及營業登記證的業者,可繼續執業2年的緩衝期限,即將於今年6月26日到期,因此為避免業者受罰,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都特別呼籲,尚未完成登記的業者應儘速至各縣市政府辦理,若屆期未完成許可登記,最高將可處20萬元罰鍰。

|七月起先加強查處未登記業者

依2018年6月27日施行的租賃專法規定,包租代管業應經許可及取得登記證才能營業,但對於專法施行前已經營包租代管業者,給予2年營業緩衝期,主要目的是為避免衝擊原有包租代管業者及服務中的房東房客權益,然而緩衝期限也將於今年6月26日到期,因此呼籲執業中尚未取得登記證的業者,應儘速依法取得營業資格,若屆期未完成許可登記,即屬非法經營包租代管業務,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

對此,台南市長黃偉哲也表示,自今年7月起,台南市政府地政局將加強查處尚未取得登記證仍繼續執業的非法包租代管業者,對於發生消費爭議的業者也將納入優先查處的對象,業者如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業務檢查,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呼籲執業中尚未取得登記證的業者,應儘速依法取得營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