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共同合租承租人搬走 需簽轉讓同意書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選擇合租,一來熱鬧,二來可以分攤租金,降低月開銷,但若遇到合租人搬走,契約該怎麼定,才不會有爭議?尤其,若一對伴侶共同生活,通常由一方做代表和房東簽約,稱為「承租人」。而當承租人搬走,這份合約是否還有效?專家指出,當承租人搬走,需做承租權轉讓的動作,應由房東、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三方簽訂轉讓同意書,將租屋權利過到新承租人,否則,新承租人若有欠繳租金和其他問題,原承租人仍需擔責,甚至可能面臨非法轉讓等問題。
 
最近房仲分享一案例,一對中年情侶合租房屋,共同生活,和房東簽約1年,承租人為女方,但租屋不到一年,這對伴侶分手,女方將搬離,男方也有了新女友,便打算讓新女友入住該房。
 
該個案牽涉到租賃關係中的「承租權轉讓」,對此,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指出,這一個案需由房東、原承租人(女房客)、新承租人共同簽訂轉讓同意書,才能去做實際轉讓動作,至於新的承租人是誰,由男方和其新女友自行決定。
 
若未做承租權轉讓,房東需先和原來承租的女房客終止合約,再和新承租人簽訂新合約。
 
曹筱筠提醒,需要注意的是,若房東、原承租人、新承租人三方沒有簽訂轉讓同意書,新承租人若有欠租或任何承租上的問題,原先的承租人就有承擔的責任;此外,這還牽涉到是否非法轉租的問題,因為原先是一男一女2人共同合租,現在又多第三人入住,雖然原承租人已經搬離,但未簽訂轉讓同意書或終止租約,若原先簽訂的租約中房東有明訂禁止轉租或禁止他人借住,那原承租人就可能涉及到非法轉租這些層面的問題。
 
因此,當房東、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三方簽定承租權轉讓同意書,新承租人亦不需另行和房東再簽訂新合約。(林佩萱/高雄報導)

共同租屋若原本承租人要搬離,需由房東、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共同簽訂承租權轉讓同意書。資料照片

共同租屋若原本承租人要搬離,需由房東、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共同簽訂承租權轉讓同意書。資料照片

 

 

若未做承租權轉讓,房東需先和原承租人終止合約,再和新承租人簽訂新合約。資料照片

若未做承租權轉讓,房東需先和原承租人終止合約,再和新承租人簽訂新合約。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