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惡劣房仲逃漏稅 仲介費悄悄灌水到實登裡

隨著網路科技的發達,動動手指就可得到有用的資訊,而買房族最關心的價格問題,也在2012年實價登錄上路後,成為民眾更加可靠的參考依據,能夠得知周邊物件的成交價格為何,對於買賣雙方的開價,有著不小的幫助。然而,雖然表面上是讓台灣房價更透明,但暗地裡其實還是有不少製造虛價的操作,最常見的就是各種灌水手法,其中還包括惡劣房仲業者將自己的仲介費加到總價中,來逃漏稅並趁勢拉高總價的作法。
 
一名網友日前在《Mobile01》網站上發文表示,先前在台中北屯看中一大社區型透天物件,屋主開價1860萬元,而自己則下斡旋出價1550萬元,透過仲介的遊說,最後雙方談定以1585萬元成交。不過,當時仲介對該名網友提出,若把仲介費的10萬元也加入購屋價金內,就能增加貸款額度,當下他雖知道這十萬元也不能多貸多少錢,不過還是同意以加上10萬元仲介費的總價1595萬元進行實價登錄。
 
若房仲將服務費包含在民眾購屋的總價當中,在買賣房屋的成交資料上自然就不會顯示這筆服務費,也就理所當然不用開發票給民眾抵售屋成本。對此,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委託仲介買房的情況下,常常不會主動索取發票,若仲介方面又未主動開立,或雖已開發票,但申報時卻短報或漏報,就是藉以虛增進項稅額,逃漏營業稅。
 
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指出,這其實是市場上常見的實價登錄灌水手法,仲介業者若沒有如實開服務費發票,就有逃漏稅之虞,若民眾遇上,可以跟稅務機關檢舉,因為國稅局若是查到,就是沒有誠實繳稅,所應繳交的稅金不容小覷;至於經手的代書或地政士,若真的把服務費算進民眾購屋價,並據此價格去進行實價登錄,恐涉嫌讓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之刑責,「千萬不要因小失大」。(陳昱均/台中報導)

透過實價登錄可以獲得不動產成交價格,但也可能遇上遭灌水的狀況。唐郡威攝

透過實價登錄可以獲得不動產成交價格,但也可能遇上遭灌水的狀況。唐郡威攝

 

 

買賣訪屋委託房仲都會有一筆服務費產生,應該要向他們索取發票以示證明。范厚珉攝

買賣訪屋委託房仲都會有一筆服務費產生,應該要向他們索取發票以示證明。范厚珉攝

 

 

代書或地政士若把服務費算進民眾購屋價,並據此價格去進行實價登錄,恐涉嫌讓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之刑責。范厚珉攝

代書或地政士若把服務費算進民眾購屋價,並據此價格去進行實價登錄,恐涉嫌讓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之刑責。范厚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