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交易金額高,也最容易產生糾紛,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建商消費糾紛中,以「交屋延遲」、「廣告不實」、「漏水問題」並列最爭議項目,甚至不少血淋淋案例都讓建商踢到鐵板,一次賠上百萬、千萬元都有。
預售屋買賣全憑「紙上作業」完成上千萬元交易,也特別容易引發後續糾紛,尤其以「交屋延遲」最常見,因使照未如期取得,導致交屋日期延後,須以日計賠償已付價款萬分之五利息,不過台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雖然使照完工日逾期有違約疑慮,但實務上認定,使照後半年內是否如期辦理交屋更關鍵,因為確實影響消費者權益,對訴訟依據相對有利。」
過去經常就有建商踢到鐵板賠錢,例如新北市新店區某建案的建商,因逾期完工而延遲交屋,遭住戶索賠,最後法院判決建商需賠償違約金2096餘萬元給39名購買該預售屋的住戶;近年新北土城建案「大同莊園」取得使照後,半年無法完工,住戶不能如期交屋,最後裁定須賠15%違約金及利息。
建商私下指出,如果一旦延遲完工,建商常會以贈送家電家具等方式溝通。例如台中某一線建商,近年高鐵站旁大樓案交屋延遲,直接將全棟住戶廚具升級為德國進口,等於結果是雙贏。
「廣告不實」也常讓建商嘗盡苦頭。台中北屯區前還有一個建案,因原本模型和DM上的建築外觀都是白色,沒想到最後卻變成土黃色磁磚,部分住戶氣得向建商提告,最後判住戶勝訴、建商得賠15%違約金、共計上百萬元的賠償金。
其三則是「施工瑕疵」,大到結構體、小至馬桶不通都能算施工瑕疵,而據統計主要種類有牆壁龜裂、地磚凸起、建物漏水、未按圖施工等,最著名的案例就是2015年浮洲合宜住宅驚爆大樑龜裂,最後2樓以上無償解約。
但是最惱人的是漏水問題,許多建商擺平不了,一方面努力修繕,另一方面都會願意私下賠錢了事,視瑕疵狀況賠償5~15萬元都有,並且再跟住戶簽署保密條款,以防止商譽受損。
但不論哪一項糾紛,消保官不斷提醒要記得購買預售屋須重視,契約審閱、收妥廣告、確認履約保證事項,並且留意建商提供的平面圖、建材、規格「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才能降低自身的購屋風險。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王至亮也說,建商應該情理法都要兼顧,因為買房是喜事,做生意要共好,一旦走到法律面,代表雙方互信基礎已破滅,不惜對簿公堂,是所有人都不意面對的。(王鈞生/台中報導)
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建商消費糾紛中,以「交屋延遲」、「廣告不實」、「漏水問題」並列最爭議項目,甚至不少血淋淋案例都讓建商踢到鐵板。示意畫面
不管是使照延遲或交屋日逾期,過去都曾有建商賠償案例。資料照片
遇到漏水瑕疵,建商除了盡力修繕以外,也會與住戶和解。資料照片
預售屋所有銷售圖面,都是契約一部分。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