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買屋遇漏水無力修繕 管委會僅限賠1次 律師:區權人恐涉違法

台北市許小姐砸畢生積蓄,買下位在士林區一處社區頂樓戶,她月薪3萬元、月繳貸款逾3萬元,淪落吃老本的窘境。豈料房子住沒幾年,就因樓頂防水層損壞嚴重漏水,共46萬元維修費,管委會僅補助約10萬元,因無力修繕,只能忍受惡劣環境,不僅室內瀰漫壁癌粉塵,天花板也因鋼筋生鏽腐蝕,崩落水泥塊。

 

房間內瀰漫壁癌粉塵,牆面充斥漏水汙漬。黃政嘉攝

 

許小姐在10年前以總價630萬元,買下位於士林區中正路的國宅「士林重陽」社區頂樓戶,屋齡36年,格局3房2廳共24坪。豈料才住3、4年就發現漏水問題,包括家裡天花板跟樓頂,因防水層損壞,先是出現嚴重壁癌,之後下雨天更是不停漏水。她請廠商評估,屋頂修繕要30萬元,屋內修繕也要16萬元,總共46萬元,連繳房貸都要吃老本的她,根本無力負擔。


20公斤天花板崩落

「今年還有20公斤的石塊從臥室天花板崩落,砰地一聲把我驚醒,真的嚇死。」許小姐驚恐描述道。有40年防水抓漏經驗的師傅陳有福表示,屋頂房間都是大片水泥崩落又漏水,因為屋頂漏水,滲透到下面,鋼筋生鏽,進而腐蝕導致水泥崩落,30、40年老房子都會遇到此狀,「真的不能住人,很危險,像鬼屋一樣!」不解決一直放著只會更嚴重。

頂樓戶年久失修,客廳天花板全是大片崩落油漆。李庭歡攝


其它頂樓戶也漏水

不過令許女忿忿不平的是,樓頂是住戶共同使用的空間,公設大家都有持分比例,卻要她負擔百分之百的修繕費。社區6棟共24戶頂樓戶,除許女外,其他23戶也都面臨同樣狀況,但管委會不願全額修繕,僅提供頂樓戶1次補助費10.5萬元。
許女因不滿沒有全額補助,2年前與管委會調解未果,本月告上法院,「目前就等法院判決結果,另外也會找鑑定師來鑑定社區漏水原因。」 對此,「士林重陽」管委會主委賴玉倉解釋,因經費不足,無法全額補助頂樓戶修繕,2010年陸續開始再有住戶反映漏水狀況,所以2011年區權會公告,頂樓戶每戶頂樓修繕費用補助一半,約10.5萬元,並限1次補助。


應由住戶共同分擔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劉韋廷表示,屋頂若無約定給其他住戶使用,屋頂樓地板就是由全體住戶共同使用,所以屋頂如果漏水,全體住戶都該負損害賠償責任,「只賠一半或限賠1次,可能都涉及違法或無效」,建議投訴人提告區分所有權人,要求社區住戶共同分擔賠償責任。劉韋廷提醒,投訴人反映管委會,假如管委會不聞不問,導致投訴人因意外受傷或喪命,管委會主委恐觸犯《刑法》,最高可處5年徒刑或50萬元罰金。


士林重陽社區小檔案

●位置: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707巷
●類型:電梯大樓
●戶數:288戶
●屋齡:36年
●樓高:12樓
●建設公司:台北市政府
●建築設計:台北市政府國宅處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