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留房養老」 可活化資產收入

台灣已經步入高齡社會,但退休金不足情況嚴重。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表示,目前國人若想靠勞保來退休,所得替代率僅為34.67%,距離世界銀行建議退休後所得替代率至少要達到70%之水準,仍有一段差距,在此種情形下,如何活化資產,增加高齡者安養收入來源的重要性,即不可言喻。

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所提供之程式試算,以每月薪資35,000元的30歲年輕人,假設每年調薪3%;每月公提6%;退休金投資年報酬率1%:65歲退休時月薪為95,612元(最高60個月之平均投保薪資為45,800元),每月可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24,847元及勞退新制退休金8,317元,合計約33,164元,所得替代率僅為34.67%。

 
 
 
 

目前銀行有辦理「以房養老」業務,就是由有屋者把房子抵押給銀行,由銀行分期給付,按月提供生活費,房子雖然抵押給銀行,但還可以繼續居住,直到未來身故時,銀行可將房子拍賣,銷售金額扣除先前銀行支付成本後,剩下的還可分配給家屬,但是此種活化模式並非適用於每一民眾,特別是不想賣屋借款的民眾。

雷仲達表示,對於不想賣屋借款的民眾,安養信託可提供另一種活化資產的選擇。高齡者將不動產交付信託或委託給受託之銀行,由銀行自行或委託不動產管理業者代為出租管理,並利用租金做為安養資金的來源,此種方式的好處是高齡者無須出賣房屋,亦不需負擔銀行貸款利息,對於已經具有部分資力的民眾非常適合,同時高齡者將不動產交付受託銀行管理可防範詐騙,降低遭不肖之徒迷惑而損失財產,信託公會非常鼓勵民眾,特別是高齡者將不動產交付給專業的受託銀行管理。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表示,目前業界辦理之「留房養老」安養信託,即具有活化資產的功能,委託人可以自理出租也可以委託與受託銀行合作的不動產管理機構代為出租,此種方式的好處是高齡者無須出賣房屋,避免房屋出賣無法傳承,同時「以房養老」貸款以自住使用者為限,在雙北市以外地區之房價可能無法支撐養老,即使高齡者名下尚有其他之不動產,現階段亦難以獲得以房養老貸款之服務與保障,反而透過「留房養老」之安養信託,可以幫助高齡者取得安養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