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漏報房地合一稅 首次減半罰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自2016年上路後,由於與舊制差異大,仍有不少民眾不熟悉規定而不慎受罰。財政部發布最新解釋令,針對房地合一逾期申報案件,如果是初犯則裁罰可減半,也就是由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降至1,5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

 

財政部官員表示,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案件要在交易次日起30天內完成申報,舊制申報期間則是在隔年5月報稅季,兩者規定大不同,新制上路後,常有民眾因為疏忽而逾期申報。

 

此外新制也規定,即使是虧損案件,也必須在30日內申報,國稅局在實務上發現不少案件,都是誤以為交易虧損免申報而違規,為了避免不熟悉新制的民眾不小心受罰,因此財政部才放寬規定。

依據修正後規定,房地合一稅逾期申報案件,如果是在新制上路後第一次裁罰者,則按應處罰鍰減輕二分之一,由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減半為1,5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

官員表示,12日已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將初犯減半罰鍰規定納入,並在發布日當天生效,發布日當天的未確定案件也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