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有急事請回電」 法律邊緣的房屋開發信

不少人一定都遇過這種經驗,拉開家裡信箱,掉出來的除了廣告傳單,不乏的就是房仲的開發信件或房貸想要幫你降低利率,久而久之不堪其擾甚至會疑惑他們怎麼知道我有房貸或賣屋需求,有的甚至會用急事請回電來引起你的注意,已經影響到別人的心情讓人擔心受怕,律師說明「這種信措辭遣字沒有恐嚇,但是應用人家會擔心害怕的心理回電,雖然沒有違法但是讓人不舒服。」
 
《蘋果新聞網》接獲蔡先生投訴,那個時候人在國外,家裡70歲曾經腦中風的媽媽(廖小姐)收到一封信很緊張,信上面寫著「屋主廖小姐收,有急事找您麻煩請回電,近期會再過去拜訪。」媽媽看到以為是急事很擔心,也疑惑到底是誰,那兩天都很擔心,打電話去結果是房貸融資的,說要幫忙降低利率,請媽媽過去簽文件,好險太太有阻止;沒想到隔兩天後,竟然還親自跑來家裡遞名片,要找我媽媽簽屬文件說可以降低房貸利率。
 
蔡先生後來回國後覺得很生氣,怎麼可以騙老人家不懂說有急事,害她擔心受怕,萬一嚇出病怎麼辦,而且還用騙的要她去簽屬文件,好險沒有簽,如果簽下去怎麼辦,真的很過分,而且他們還說是從地政士那裡查到我們資料的,而且我們有房貸關他們什麼事。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表示,很多房仲確實都會寄這種信件,我們稱作陌生開發,主要就是希望能拓展更多客戶,但是現在已經沒人會用急事或是著急的手法,因為以前真的接過太多投訴,業界都有不成文的規定,不再用這種手法,而且老實說這種方法真的很可惡,會讓別人不高興,這種情況可以溝通解決,不要再做這種事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表示,就個案來看,信的內容沒有說不回電就讓你好看這種,並不是恐嚇內容,沒有法律責任,只是應用心理上的顧慮讓人打電話來,技巧性地沒有使用恐嚇言語只屬於輕微的騷擾;呼籲今天要做業務行為還是要循比較正常的方式,不要走法律邊緣讓人不舒服,至於資料從地政士那裡來,已經違反地政士法和個資法,有必要可以蒐集資料提告。(地產中心/台北報導)

陌生開發信件是希望能拓展更多客戶。資料照片現在幾乎沒人會用有急事這種手法來陌生開發。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