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親身經歷,不會相信富裕與貧窮只有一線之隔。
小時候,家裡經營外銷成衣,家境優渥,無憂無慮,從小到大都有佣人煮飯、司機接送,吃的用的穿的都是外國貨,住在有游泳池、籃球場、撞球間和超大庭院的淡水百坪別墅。
17歲那年,因為掌權的媽媽突然倒下,在加護病房昏迷21天,爸爸簽了放棄急救同意書,之後,一切就都變了樣。
當時媽媽名下有13間不動產,但遺產稅率是50%,沒有足夠的現金完稅,打拚一輩子的資產,煙消雲散。接著當然是像連續劇一般的劇情,家道中落都是這樣演的:借給別人的不知道怎麼討,別人借你的別想躲得掉,就這樣開始了我一路幫家裡軋票、跑3點半的日子。
那時未成年,不懂什麼繼承不繼承,出社會追錢追了幾年,還經歷過晚上地下錢莊就要來討債,東西拿一拿就要先落跑的日子。在25歲爸爸過世的時候,身邊有人提醒,辦了拋棄繼承,輕輕鬆鬆把上一代的債務全都甩得一乾二淨,只剩下幾筆還在打官司的土地抵押糾紛需要出出庭。
過了幾年重新開始的美好人生以後,收到了銀行寄來的執行扣薪通知。原來是當初用爸爸名字借的企業貸款,追討到我這來了!
非常納悶:「都拋棄繼承了,怎麼還會天上有債掉下來?」且一掉就是3,700多萬元的本金,10幾年下來累積到近5,000萬元的龐大金額。後來了解過後才知道,原來債務人是爸爸,但保證人是媽媽,我是媽媽的法定繼承人,當時沒有拋棄繼承,於是這筆債就這樣落到身上。
當然,我仍算幸運,事情發生在2008年,正是在修未成年背債兒條款之際,由於這個債務金額換算訴訟費加上律師費實在太沉重,於是自己研究法條、寫訴狀、想辦法走簡易庭省訴訟費。漫長的奔走,終於讓我在2013年得到勝訴判決。
從衣食無缺到提款要找有佰元鈔的ATM;從豪華轎車接送到只能給機車加油無法給自己吃飯;若不是親身經歷,不會相信富裕與貧窮只有一線之隔。
負債這個負面的詞彙,大多數人避之唯恐不及;也許你不相信,不過仔細想想,很多負債的起源,都源自於「愛」。在這個有點畸形的總體經濟中,每個家庭或多或少都有債,只是這個債是不是有愛著你的人幫你扛著而已。
怎麼讓負債成為人生適當的加分,而非落入貧窮的開端?不論看了多少專家學者的書,這都是我們自己必修的重要學分。我們這輩子不見得能出人頭地,但絕對要讓我們的所愛,逺離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