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稅務短訊 繼承取得房屋,無須申報契稅

阿力的父親年中因病去世,留下一間房屋給阿力,阿力向國稅局申報完遺產稅後,詢問是否要申報契稅?
 
稅捐機關表示,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換言之,繼承房屋因非經由上述等六種方式取得,故非屬契稅課稅範圍。又阿力於繼承遺產時,已依遺產稅法規定課徵遺產稅,為免同一移轉財產行為重複課稅,免再報繳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