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房屋改建,地主在繳納地價稅前要注意二事項。一是自己拆除的情況,在新建房屋尚未領到使用執照以前,都可以繼續享有地價稅自住優惠;另一是整塊基地配合政府開闢道路而拆除房屋,剩下未改作道路的土地,也可以繼續享地價稅特別稅率。
地價稅針對自用住宅用地設有優惠稅率,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指出,若土地所有權人將地上房屋拆除改建,在這段拆除期間,地價稅仍然可以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對於地主較為優惠。
官員表示,要符合這項條件,首要條件自然必須是原本就已提出申請,且經核准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只要是在新建房屋施工、尚未領到使用執照以前,都可以准予繼續按照較優惠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