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房客欠租金搞失蹤! 這2步驟保障房東權益

惡房東時有所聞,但真的遇上惡房客也是不遑多讓、令人頭疼,一名姜姓房東日前在臉書社團《新北市租屋網,房東盡量PO》上發問,說自己的房客欠房租、電費已經遠超過押金,試圖打電話聯繫房客找不到人,目前只好把大門鎖換掉,看看房客會不會因為回不了家,主動聯絡他。

沒想到經過快一個月時間,還是連絡不到人,這名房東認為自己已經仁至義盡了實在拿這房客沒辦法,打算在月底後把房間清除,但又怕被房客反告,所以上網求救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房客欠繳租金又找不到人,房東臉書社團詢問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圖/取自新北市租屋網,房東盡量PO 文章一出,網友趕緊熱心解答,有人說:「要先寄存證信告知房客。」也有人提到:「不能動他的東西,清空後還要負保管責任!寄存證信函再備案、錄影存證。」 過去案例確實有房客因為積欠租金,被房東換鎖加上清空房客物品等事件,但後來房客卻反告房東強制和強盜,害得本來有理的房東要和房客對簿公堂。 其實遇上這種惡房客,房東更要謹慎行事,千萬別在一時衝動之下做傻事,讓惡房客找出能夠提告的藉口。 一、先以口頭催繳方式 若對方仍然不償還積欠租金,就可寄發存證信函,而最重要的就是根據《民法》第440條規定,扣掉押金後,房客欠租達2個月以上,房東才能請求收回房屋。 二、扣押欠租客物品求償 根據《民法》第445條規定房東對於房客留置於屋內的物品擁有留置權,也就是如果房客欠租,房東可以扣押房客留於屋內的物品,但禁止扣押的物品則不在此限。這樣的情形只能在房東向法院請求的損害賠償,或是房客未繳納租金時,才能將物品扣押取償。  房客欠繳租金,引來網友熱烈討論並且給出解決之道。圖/取自新北市租屋網,房東盡量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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