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長11公里的苗栗縣北橫公路,工程前後超過20年,剩斗煥坪到三灣的最後一段工程,縣府預計明年10月完工;但苗栗縣審計室審核,縣府未能縝密規劃經費來源及申請補助時程,也曾因部分設計成果廢棄,浪費近1200萬元,及辦理先後次序錯亂,部分高架路段完工卻閒置長達6年,縣府未能妥適答覆,依法陳報監察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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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長11公里的苗栗縣北橫公路,工程前後超過20年,剩斗煥坪到三灣的最後一段工程,縣府於去年初動工,預計明年10月完工。(記者彭健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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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長11公里的苗栗縣北橫公路,工程前後超過20年,剩斗煥坪到三灣的最後一段工程,縣府於去年初動工,預計明年10月完工。(記者彭健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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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審計室審核苗栗縣北橫公路計畫執行情形,審計室主任温忠元於縣議會臨時會報告提出缺失,並將全案陳報監察院調查。(記者彭健禮攝)
對此,縣府工務處長古明弘表示,「是地方的無奈!」北橫公路經費龐大,即使中央同意補助,地方也需要配合款,若一次全數補助,縣府也恐籌不出,因此,縣府依內政部生活圈計畫,分7個工程標陸續提出申請,才使得工程時程長。
部分設計成果廢棄,古明弘說,是因縣府、公路總局對於三灣外環道規劃的意見不同,最後中央核定公路總局的規劃,使得縣府規劃作廢;而在爭執期間,縣府不浪費時間,先另執行其他路段,才讓人感覺次序錯亂,且部分已完工路段若要通行,也得行經私有地,但地主不同意,所以閒置。監察委員預計月底前往巡察,將向監委說明。
苗栗縣北部境內有國道1號、福爾摩沙高速公路、西濱快速道路、台1線、台13線等主要幹道,都是南北走向,缺乏東西向聯絡道的銜接系統。縣府為促進苗北地區觀光、產業發展,及改善頭份市區的交通壅塞問題,並縮短前往三灣、南庄行車時間,於1997年起辦理苗栗縣北橫公路計畫。
北橫公路全段從永貞路經頭份、雞心壩、斗煥坪、內灣至三灣,全長約11公里,分段施工,目前僅剩施做中的斗煥坪至三灣段,預估總經費達31億8600萬元。
審計室審核該工程計畫執行情形,審計室主任温忠元於今天縣議會臨時會報告指出,縣府未縝密規劃經費來源及申請補助時程,導致規劃興辦超過20年仍未能全線通車。
報告並指,縣府辦理三灣外環道新建工程規劃設計相關作業,疏未注意環保法規的修正並積極重辦環評,又未能於公路總局就同路線道路工程規劃期間,積極說明溝通,導致縣府部分設計成果廢棄,造成不經濟支出設計費達1184萬元。
審計室也認為,主線工程分段辦理先後次序錯亂,致有已完工路段形成斷路,部分高架路段完工後閒置長達6年,無法發揮完工通車的預期效益。且審計室查核後,請縣府查明處理回覆,縣府也未負責答覆,依法已陳報監察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