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團體百億大禮到手,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拍板廢除印花稅法,財政部官員表示,將儘快提出「印花稅法」廢止案送交行政院會通過後,轉請立法院審議。據了解,立法院下會期可望完成三讀,最快明年取消印花稅,從開國元年就實施的「元老級」印花稅將走入歷史,目前一年的印花稅收約120億元。
工商協進會5月21日在和行政院長早餐會時當面向蘇揆反映,印花稅與營業稅有重複課稅之嫌,建議廢除印花稅。蘇揆當場指示財政部,在財政有餘裕且不影響財政紀律下,朝取消方向研議,一個月內提出作業方式。隨後財政部在6月底向行政院提出評估報告。
知情官員透露,財政部的評估報告具體建議廢止「印花稅法」,蘇揆日前核示「同意」,廢止印花稅政策終告拍板定案,立法院下會期行政院將送出「印花稅法」廢止案,交由立法院審議,由於執政黨籍立委居多數,可望順利完成三讀。
印花稅收全屬於地方,是地方的重要財源。為避免出現「中央請客,地方埋單」的情況,財政部的評估報告兼顧補足地方稅損,就三種方案進行利弊分析,一是將取消印花稅併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一併處理,因財劃法攸關國稅、地方稅分配;二是直接廢止「印花稅法」後由中央編列預算補助地方;三是維持不取消,並具體建議直接廢止「印花稅法」。
行政院研議後認為,印花稅確實是個不合時宜的稅制,長期遭工商界質疑與營業稅重複課稅,政府應正面回應工商協進會建言,但若將取消印花稅併入財劃法修法一併思考,2020年又逢總統大選,恐引發爭議,不易過關,因此,決定直接廢止「印花稅法」,早日回應工商企業界建言。
印花稅是「元老級」稅目,在中華民國在開國元年就有印花稅。台灣在日據時期則依日本印紙稅法課徵,台灣光復第二年,國民政府另行印製屬於自己的印花稅至今超過百年,原先課徵範圍多達五大類、30種憑證,目前僅剩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等四種憑證開徵。國際間如日本、新加坡、中國大陸、香港、英國等,仍開徵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