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剛退休就過世 退休金應併遺產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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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已向雇主申請核准,但尚未領取的退休金,

死亡後才發放給繼承人受領,就死亡時點來看,被繼承人死亡前即已具領取退休金的權利,

該退休金自屬被繼承人死亡前已存在有財產價值的權利,即屬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申報的債權,應併同遺產稅申報。

該局說明,遺產稅是人生最終財產的結算,被繼承人遺產應依其死亡時點為界來判斷,

是否屬被繼承人的債權財產,除了退休金外,尚包括死亡前應該領取或收取之薪資、

利息、股利、租金等,都屬於被繼承人死亡前已具有領取權利的債權,所以債權的發生時點不同,自然產生的法律效果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