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中央都更子法全到位 內政部呼籲地方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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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都更評選申訴會的審議作業,內政部今(9)日發布新訂辦法,明定每件申訴事件的審議收費標準及繳納方式。內政部表示,

都市更新條例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子法,迄今已全數完成,呼籲地方政府儘速完成相關配套規定,以加速推動都市更新。

內政部指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於今年1月30日公布後,中央應進行12項相關子法新訂、修訂或廢止,

今日完成發布最後一項子法「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收費辦法」。

這項新訂辦法主要針對政府主導都更案件,於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的爭議申訴,提供申訴人適當申訴管道。

為利相關申訴審議作業進行,律定審議費收費標準及繳納方式,每一申訴事件收費10萬元,

如有辦理鑑定項目或其他必要事項的需要時,需繳納相關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

內政部強調,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中央與地方政府須齊心合作,針對都市更新條例授權地方政府訂定「更新單元劃定基準」等8項配套規定,

呼籲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儘速完成,以提升國人整體居住環境品質,加速城市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