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除了建立一個溫暖的家外,男人的小老婆也要停好停滿,最近熱議的信義區豪宅連車位也鑲金,光是一個車位就傳出車位開價千萬元,但買了車位如果沒使用到,想要轉手、轉租,可要依照不同類型的車位產權來定奪,可不是車主說的算數。
依據內政部公布的「預售停車位買賣契約書範本」資料顯示,停車位依產權登記狀態可分為三種:「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獎勵停車位」,不過獎勵停車位是因過去車位不足問題,內政部希望藉增加容積方式,自2013年起,就未再開放任何獎勵停車位申請,因此數量不多。
法定停車位:建商按建物本身樓地板面積多寡「最少應設立的車位」,而因法定停車位須登記為公共設施,買家有產權但沒有單獨的權狀,因此不得與主建物分開買賣,若要單獨移轉就只能賣給同大樓的住戶。
增設停車位:顧名思義就是建商使用法定停車位外多餘的樓地板面積,自行增設的車位,可單獨買賣,這類車位運用靈活度最高,但須注意此種車位可登記分為「大公」和「小公」。換句話說,若該案的增設停車位屬於大公,車位就是歸所有住戶所有;小公就是有買車位的住戶才有,每一戶的公設比未必全然相同,因此買方不一定要是社區住戶,。
獎勵停車位:政府以增加樓地板面積等方式,鼓勵建商設置停車位以供公眾使用,雖然有獨立權狀可自買賣,但除購買人有使用權外,其餘民眾也有使用權利。
若是自住用不到,不少人打著出租車位的主意,一般來說,平面車位行情約2000~3000元,不無小補。先前就有案例,新莊陳男買下一棟社區大樓一樓店面,再加購30個停車格,以為可以出租賺錢,沒想到法官認定陳男購買的車位屬於約定專用車位,必須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得外租影響大樓住戶的出入安全而判陳男敗訴。
中信房屋中彰投駐區經理楊乾意表示,集合式住宅大樓規約不一定,因此若有出租車位需求,可先詢問管委會而定,依照社區規約走,少數社區則是因有多餘車位,才會同意讓住戶對外出租。但多數管理不錯的大樓社區,為了過濾出入人士,出租車位會限制僅能由『同社區住戶』承租,甚至要求登記出租位置的車牌號碼,並僅限停同輛車,甚至同一戶其他車都不能停。(陳筱惠/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