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內政部100年5月11日研商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履約保證機制「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托」補充說明會議結論二、臨時動議決議(二)提供擔保與被擔保者之公司代表人得為同一人,自107年9月1日不再適用,請查照。檔案下載(有關內政部100年5月11日研商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履約保證機制「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托」補充說明會議結論二、臨時動議決議(二)提供擔保與被擔保者之公司代表人得為同一人,自107年9月1日不再適用,請查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