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轉知-苗栗縣政府公文 為利民眾辦識合法業者,請貴公會督促所屬會員(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張貼合法業者識別標誌,請查照。

轉知-苗栗縣政府公文 為利民眾辦識合法業者,請貴公會督促所屬會員(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張貼合法業者識別標誌,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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