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第16屆傑出金仲獎楷模推薦辦法」乙份,敬請 貴會於本(104)年6月30日前備文連同推薦人資料冊逕寄至本會,請 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房仲全聯榮字第104042號
說明:
一、為表揚從業人員刻苦堅毅,淬勵奮發之工作精神,並提昇國內不動產經紀人員之素質,
導正不動產交易之風,造福人類、促進安祥和樂的社會,本會辦傑出『金仲獎』楷模表揚,
至今已舉辦15屆,深獲好評。
二、本會暫訂於本(104)年9月23日假花蓮舉辦「第16屆傑出金仲獎楷模頒獎典禮」,
敬請 貴會依辦法規定之限額內推薦至本會表揚。
三、被推薦者應檢附下列資料並製作成冊(全聯會統一製作推薦資料冊規格與樣式,
被推薦人需向全聯會購買,非使用本會製作之規格與樣式則不予受理)。
1.所屬縣市公會推薦書〔由公會推薦並加蓋公會圖記及理事長簽章〕。
2.簡歷。
3.經紀人證書或經紀營業員登錄證明書影本。
4.個人奮鬥歷程之撰述800至1000字,以利手冊之製作及編輯。
5.在職證明:任職滿一年(含)以上之經紀人員。
6.所得扣繳憑單影本(不得低於新台幤25萬元);被推薦人若為公司負責人,
應就下列文件擇一檢附:1.所得扣繳憑單證明 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稅證明。
7.無警察刑事紀錄之證明正本(俗稱良民證),請逕向各縣市警察局申請。
8.傑出事蹟證明(含考績證明),請檢附佐證資料。
※以上8項資料均應備齊,缺件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四、本辦法另增設評審團大獎,評審方式係由全體楷模中選出「經紀人組」及
「經紀營業員組」各5名評審團大獎。
五、資料冊每本700元(含郵寄)。請洽聯絡人:林貞均秘書 電話:02-23582535。
六、內頁字體大小:標題-18號標楷字體,內文-14號標楷字體。
檔案下載(第16屆金仲獎楷模推薦辦法.docx)
檔案下載(第16屆金仲獎楷模內推薦書範本.pdf)
檔案下載(第16屆金仲獎楷模內推薦書.doc)
七、資料冊送至全聯會後,請將奮鬥歷程(word檔)及大頭照
E-MAIL至 nanakoya@taiwanhouse.org.tw 林貞均秘書收,以利製編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