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全聯會有關洗錢防治政令宣導函,敬請查照辦理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會  址:100台北市北平東路20號7樓

     信  箱:andy.liou@taiwanhouse.org.tw

     承辦人:劉源隆

     電  話:02-23582535 

     傳  真:02-23582536

 

受文者:各會員公會暨各縣(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速    別:普通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09日

發文字號:房仲全聯榮字第102235號

附    件:

 

主  旨:為有效執行相關防治洗錢與打擊資恐機制,並強化防制洗錢相關措施,請各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如有發現疑似洗錢交易行為時,應向所屬公會通報,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內政部102年10月1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26651892號函轉知。

二、為順應國際防制洗錢潮流,我會員於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依相關法令及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確實審查客戶身分並保存交易紀錄及憑證,如發現疑似洗錢交易行為時,應向所屬公會通報,再由公會轉報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治處,並副知內政部。

三、另如有96年1月起至102年9月底止有疑似洗錢交易之案件,請於本(102)年10月18日(星期五)前提供給全聯會俾利轉呈內政部彙辦

四、綜上,敬請各公會轉知轄下會員知悉。

 

正   本:各會員公會暨各縣(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副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