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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恐嚇」成功 房地合一轉向輕稅

 

新頭殼newtalk2015.01.30 張揚/台北報導

 

 

在建商集體發聲、揚言政府若對房地合一稅採取累進稅率將使房市面臨大崩盤的壓力下,根據財政部向行政院簡報的最新版本房地合一課稅制新版規劃,稅制將轉向輕稅;除了房地產交易所得改採單一稅率17%外;並增訂日出條款,採行雙軌課稅制,實價課稅範圍僅限新制施行前5年取得的房產。


根據財政部的規劃,2016年為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的施行首年,原則上只對施行前5年取得的房產施行實價課稅,意謂2011年以前取得的不動產,即使在房地合一實施後出售,仍維持現制不變,即房屋及土地仍分別課稅。


財政部昨天向行政院長毛治國提出課稅方案簡報,鑑於外界強烈抨擊該部初版按5%到45%累進課徵將導致稅負過重,財政部迅速轉向,決定棄守累進稅率改採單一稅率為17%;新版維持一戶2,000萬元自用住宅免稅優惠,長期持有的減徵率最高提高至8%,以縮小實價課稅的打擊面。


依據最新課稅版本,房地合一稅收每年新增將僅約30億元,略高於不動產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每年的稅收。自用住宅部分,新版訂有免稅條款,售價低於2,000萬元免徵房地合一稅,約9成以上的自用住宅買賣案件不受影響。


以持有20年的課稅房產為例,其最大減徵率為8%,亦即實質稅率僅3.4%,即售屋利得每100萬元,只需繳交3.4萬元所得稅。


但對於持有2年以內的房產,未有減徵優惠,以與長期持有的稅負區隔;即短期頻繁買賣房產者的利得稅率為17%,每獲利100萬元,需課徵17萬元所得稅。


依據財政部的規劃,房地合一利得課徵所得稅的稅基,是以房屋及土地的實際售價總和,減除土地漲價數額後的餘額課徵,以消除土增稅重複課稅的疑慮。


據官員私下透露,各大建商四處向政府高層與立委遊說、施壓是造成房地合一稅制轉向輕稅的主因,由其是目前執政黨在國會的優勢形同瓦解,財政部只能放低姿態先求制度得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