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地政司統計99年度第四季房地產消費糾紛統計資料中,前五大糾紛分別為「房屋漏水」(26%)「契約審閱權」(15%)、「隱瞞重要資訊」(15%)、「仲介斡旋金返還」(19%)、及「其他」(25%),其中又以「房屋漏水問題」列居糾紛排行榜之榜首。
房屋漏水問題對於居住者所頭痛之問題,由於漏水問題雖可請專業人士抓漏、修繕,但由於往往成效有限,無法根治,民眾在購屋時不論為新成屋或中古屋,都應該檢視房屋有無滲漏水之問題。
如果房屋內的滲漏水是由原屋主留下來的,原屋主即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因此在半年內,消費者可據民法向賣方求償價金,以及重大瑕疵五年期間的解約權。
若非原屋主遺留的瑕疵,或非經由改建所引起的漏水問題,各家房仲業者,在這方面提供不同程度的漏水保固服務,消費者購屋前可得多注意這項權益。有的房仲公司的漏水保固規定房屋屋齡,諸如屋齡30年以上舊屋不含,或是僅擔保主件誤及附屬建物,如果是違建(如陽台外推),便不在保固範圍等,購屋前要特別看清楚這些服務內容。
住展房屋網表示,屋齡、施工不良、擅自改建都可能是造成房屋漏水的原因,在加上全球氣候變遷不穩定,不時發生突如其來的暴雨,這些都會造成房屋滲漏水。
當發現房子有這樣的狀況,可向房仲業務人員反應並記錄下來,藉此做為和賣方議價的依據,如果瑕疪情況嚴重,就得好好衡量一下,是否要購買,免得吃虧。
台灣多地震,地震也是造成漏水的一大因素,只要屋頂或是窗框有縫隙,便很容易出現漏水,而且是小不處理,容易放大,就更難處理了。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