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被奢侈稅問題牽著鼻子走。
奢侈稅實施至今剛過二年,前陣子財政部檢討奢侈稅的成效,大致定調:「非自住不動產短期頻繁移轉及價格異常飆漲現象有顯著改善,已初步達成政策目標。」;報載財政部有意將奢侈稅起課交易年限改為三年。業者則多稱奢侈稅造成交易量萎縮,房價仍然上漲,因此是無效的政策,應該廢除。面對奢侈稅的檢討,我認為這不過是大家避談不動產稅改的緩兵之計,真正該聚焦的是如何通盤檢討並修正現行缺乏租稅公平與居住正義的不動產稅制。
不動產有效稅率低才是導致炒房的根源!
回首二年多前,當民調顯示高房價是民怨之首時,政府迅速的推出了「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即奢侈稅)法案,並以破紀錄的方式三讀通過實施,在高房價引發民怨之際,這彷彿是重症下的止痛藥,讓眾人期待房價下跌的發生,卻忘記了營造投機炒作的不動產稅制,一個字都未修改,我們仍然是全世界不動產有效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政府給不動產課的稅這麼低,也難怪大家都想投資不動產,有奢侈稅又如何?利率這麼低,多擺二年再賣就好啦!
我們的不動產稅制有多特別?以土地增值稅及契稅與財產交易所得稅來說,前者是土地交易稅,後二者是房屋交易稅,三者稅基都是以政府公告價格為基礎計算,與真正的市場價格差距甚遠,後二者甚至已經30年未調整計算基礎,其中的財產交易所得稅,每年甚至由財政部自行核定房屋的「所得比例」,強制認定房屋交易「必有所得」,這樣存在租稅公平嗎?
本人曾試算過,以持有二年以上的不動產交易,我國不動產交易稅的有效稅率僅12%,遠低於英、美、法等國家,也低於鄰近的日本,這樣低的交易成本,搭配當前超低利率與超低的房屋稅與地價稅,不就是制度鼓勵大家都來投機炒作不動產嗎?如此,房價焉能不漲?
對症下藥才是重點
在實價登錄實施後,現有不動產稅制已漸漸成了一個笑話,在政府已經充分掌握房價的當下,政府依然不敢提出不動產稅制的改革願景或方案,大家都忽略了奢侈稅只是不動產稅制改革的臨時演員,稅制的瑕疵造就了當前的居住不正義,將稅基改為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的做法才是租稅公平;如果執政者認定我國就是低不動產稅的國家,那也大可以搭配稅率調降的方案來推動稅改。千萬不要再以公告價格來讓我們的不動產市場不健康了,這不是租稅公平,是迴避問題;這不是居住正義,只有鼓勵投機炒作。